各院系所: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对2012年度集中受理期申报获得资助项目填写资助计划书的要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收到批准通知的负责人(见附件)登陆基金委的“联网业务处理系统”,按照基金委发到负责人信箱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系统(没有收到用户名和密码的老师请及时与科技处联系)。联网业务处理系统的链接地址:https://isis.nsfc.gov.cn/portal/index.asp 二、请下载资助计划书的自解压缩包,并点击自解压或安装;详细阅读安装文件夹中的readme.txt以及计划书的填报说明。 经费部分: A、“总经费”按照基金委最终批准资助额计算。 B、劳务费备注里只能出现“指用于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人员的劳务费用”字样的说明。 C、国际合作费、劳务费、管理费请按照以下总经费比例填写:
D、“协作费”备注可填写需要外协的研发内容,能写出协作单位的写出单位名称。 E、“仪器设备费”购置5万元以上固定资产及设备等,须逐项说明与项目研究的直接相关性及必要性。 F、注意基金委发过来的邮件,除了专家的意见外,如果有特别对填写计划书的要求,要进行相应修改。 三、填写完毕计划书后,请检查保护后再打印纸质文件并上传对应批准号的WORD文件到基金委的“联网业务处理系统”。 四、计划书一式三份请于9月5日前交到各院科研办公室。 联系电话:23508472 联系人:黄以炫刘雅婷 科技处 2012年8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