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要求
1.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动员、深入宣传、严格程序,确保把优秀的学生选拔出来;
2. 为扩大评选活动的影响,请各学院在本学院网站首页设置评选活动消息或文字链接。同时,请各学院通过学院宣传栏、博客、 QQ 群、人人网、微博或微信等媒介,大力宣传评选活动情况;
3. 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宁缺毋滥,确保推荐最佳学生人选参加评选。
二、评选标准
1. 在热爱祖国、敬业奉献、勤奋学习、科技创新、自强自立、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的本科生;
2. 参选人事迹应主要集中在大学期间;
3. 曾获得南开大学“周恩来奖学金”的学生不在参评范围内。
三、评选名额
各学院向党委学生工作部推荐候选人 1 — 2 名,推荐人选中应有二年级或三年级的学生。党委学生工作部将从学院推荐的候选人中评选出 10 人,授予 2015 年南开大学“闪亮之星”荣誉称号。
四、报名材料
1 .《 2015 年南开大学“闪亮之星”候选人登记表》,包括 300 字的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
2. 详细先进事迹材料,限 2000 字以内;
3. 请参选人提供电子照片两张以上,尺寸要求不小于 1024*768 ,包括正面免冠照片 1 张,其他照片应能够反映参选人事迹和精神风貌;
4. 参选人先进事迹的证明材料。如:有关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活动证明、照片、影像资料、奖状、证书及媒体相关报道资料等;
5. 鼓励提交影音、影像资料,以增加推荐材料的生动性和说服力。请将影音、影像资料刻录成光盘报送。
五、评选程序
1. 前期宣传和报名:即日起至 3 月 17 日
学校将通过学生工作网、思享汇微信公共平台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 2015 年南开大学“闪亮之星”评选活动的相关通知,各学院也要利用各种媒介大力宣传,务必保证评选通知覆盖到每一位本科生。同时,学院应组织各班级举行“闪亮之星”评选主题班会,广泛发动同学参与进来。
参评人可通过个人自荐、学生互荐或班级推荐等方式产生,报名材料应于 3 月 17 日之前交至参评人所在学院。
2. 学院初评: 3 月 24 日前
学院成立初评小组,确定本学院推荐人选。所推荐的候选人要在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 3 个工作日。 3 月 24 日前,学院须将推荐结果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教育宣传科,同时提交候选人报名材料(请见附件)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同时通过 oa 报送 。
3. 校级评审
党委学生工作部将举办 2015 年南开大学“闪亮之星”评审会。评审会将采取候选人公开演讲、师生评委投票的方式。获奖学生名单将在学生工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 3 个工作日。
联系人:曹旭 刘学
联系电话: 23502102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5 年 3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