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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2018年助理研究员(博士后)招聘启事

2018-05-11


为进一步提升学院专职科研队伍建设水平,扩大预聘师资储备,现面向海内外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诚聘5名助理研究员(博士后),税前年薪不低于25万元人民币/ 年,优秀者可转聘留校。

一、基本要求

1.申请人应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学风端正,具备成为大学教师所必需的政治素质和道德素养。

2.申请人应为国内外一流大学或科研机构优秀博士毕业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具备承担重大科研项目的能力,具备成为学校专任教师的发展潜力。

3.申请人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博士毕业三年以内。  

招聘岗位信息如下:

专业方向

招聘条件

来源

人数

备注

合作导师

食品质量与安全控制、食品营养与人体健康等相关专业方向

博士

海内外著名高校

1

  

王硕

干细胞生物学等相关专业方向

博士

海内外著名高校

1

曾发表高水平SCI论文者,有干细胞相关研究经历者优先。

李宗金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免疫学、肿瘤学等相关专业方向

博士

海内外著名高校

1

  

杨爽

免疫学、分子生物学等相关专业方向

博士

海内外著名高校

1

  

杨荣存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免疫学、肿瘤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等相关专业方向

博士

海内外著名高校

1

  

谭小月

二、申请材料

        1.详细的个人简历(请从学院官网链接下载“应聘简历模板”填写http:/8751/list.htm),并附上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发表论文、外语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

        2.科研工作设想:写明博士后阶段的合作导师、拟开展的研究计划和预期目标(四号字,单倍行距,2A4纸左右);

        3.专家推荐信1-2封。

    请将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 zhaosida@nankai.edu.cn,邮件主题请写为“姓名-博士后应聘-专业方向-合作导师”。

    联系电话:022-23494031

三、薪酬待遇

助理研究员岗位(博士后)聘任人员按照学校事业编制人员专任教师岗位(中级职称)的薪酬标准享受岗位薪酬,同时按照天津市相关政策享受相关补贴。助理研究员岗位(博士后)聘任人员税前年薪不低于25万元人民币/

助理研究员岗位(博士后)聘任人员享受南开大学住房补贴,可按规定向房产管理处申请周转住房,享受学校事业编制教师的各项待遇,包括基金申请、出国进修、人才项目申报、子女入托、入学(小学)等。

四、聘期及考核

助理研究员岗位(博士后)实施聘期制,第一个聘期为三年,第二个聘期为二年,最多聘任两个聘期。

第一个聘期内,连续两次年度考核不合格,终止聘任合同,办理退站手续。第二个聘期内,一次年度考核不合格,终止聘任合同,办理退站手续。

第一个聘期考核合格者可申请转聘,未能转聘者,办理博士后出站手续;转入第二聘期者,自第二个聘期起可申请参加副高职称评聘,晋升副高职称者即可转入南开大学事业编制内人员,同时办理博士后出站手续。

第一聘期结束考核未合格者或第二聘期结束未能晋升副高职称者,须办理博士后出站手续,学院不再签署聘用合同。

  

学院保留助理研究员(博士后)招聘相关事宜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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