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南开大学同等学力人员撰写硕士学位论文资格审核工作现已开始,请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按照文件(附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以下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申请人须为我校批准的同等学力申请学位或课程进修学员。入学时已获得学士学位三年及以上,或者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符合第1项条件的申请人,自入学时起的2-6年之内通过申请专业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课程水平综合考试(2014级(含)之后的学员),以及全国外国语、相应学科综合水平统一考试,成绩合格。跨学科(专业)申请人须补修所申请专业至少5门本科主干专业课程。
3.取得与申请硕士学位专业相关的研究成果。即有经国家出版署批准的、所属专业领域的公开学术刊物(ISSN国际标准刊号、CN国内统一刊号,3千至5千字)上独立发表的文章或公开出版的著作(ISBN书号,本人撰写部分不低于5千字)、发明专利或其他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等。
4.符合上述1-3项的人员,在全部课程考试通过后即应提出申请。
二、申请材料
申请人须提供如下申请材料:
1.《南开大学同等学力人员撰写硕士学位论文资格审查表》(见附件1,简称《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签字处须申请人本人手签)。
2.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3.中文学位认证原件、复印件(或电子报告打印件)。南开大学之外授予的学位,
4.全国外语和学科综合统考成绩。可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或“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查询统考成绩并截屏打印(须含统考合格证编号)。
5.我校课程进修结业证书、成绩单(须经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确认盖红章,成绩单中各项各栏须填写规范,否则无效)。2014级(含)之后的学员须提供《南开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卡片》;跨专业申请须提供补修本科主干专业课程成绩单(如具备申请免修本科主干课程的,须提供本科期间成绩单)。
6.取得研究成果的证明(发表论文、著作、发明专利或获奖证书等的原件、复印件,论文须复印封面、目录、文章内容,著作须复印封面、目录、版权页、本人撰写内容前3页等)。
7.申请人身份证件(本校职工还需提供工作证)的复印件。
以上申请材料不齐、填写不准确不完全者不接受申请。
资格审查地点:澳门永利集团3044思源堂303,钱老师